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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6 23:10:21
李女士眼看着自己出租的门面房快到期了,于是就到附近了解了一下房租情况,发现附近的房租都比自家的贵,想着自己也应该涨一下房租。然而,当她向租客提出,要将房租由原来的265000元涨到450000元。不料,租客一听就炸了,提出:“我不租了,但也不会退房”。
原来,这名租客崔先生,看中李女士父母买下的门面租赁房,打算在这里经营KTV,双方经协商后签订了租赁合同,每5年为一个合同期限,到期后崔先生再与李女士父母续签,租金每年是265000元。
眼看2021年合同租赁期限快到的时候,李女士便在门面房附近打听了一下,发现自己家的门面房太便宜了,她决定将租金涨上去。
于是,她打电话给崔先生称,要涨房租。崔先生想到之前与她的父母相处也一直很愉快,所以,也爽快地回复说表示认可。没想到,李女士开口说出租金之后,把崔先生吓了一跳。
李女士称要将租金涨至50万元,崔先生想到涨个2-3万也是可以接受的,没想到,对方开口直接翻倍。于是,他表示不接受,李女士称之前双方合作比较愉快,就表示愿意降到450000元,但是崔先生仍表示这个租金太高,还是不能接受。
崔先生称:租金每年我按时支付了,从没与她父母发生过不愉快,现在国内疫情这样严重,到处生意都不好做,别人都是减租金,而她开口就涨到450000元。而且,我花了600万左右的装修刚结束,现在她就涨翻倍的租金,谁能接受?
而李女士表示,房子我没有逼着你租,如果你认为房租贵了,退租就是了。于是,在租期还有一个月就到了的时候,李女士再次问崔先生是否要租房,并告知他房租45万不能再少了。
崔先生听后,直接回复李女士说:房子我不租了,合同也不续签了,你可以来店里闹,也可以堵门,但是我也不会搬走。
李女士对此也表示很无奈,双方还在协商中。
那么,李女士翻倍涨租金合理吗?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也就是说,李女士作为出租人,双方变更合同时,要征得崔先生的同意后才可以涨租金,否则,在租赁期限内是不能随意提高租金的。
而且,要涨房屋的租金,也要遵守以下几个标准:
第一、国家对于房屋租赁租金递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主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意合,靠合同来约定。
第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方式,比如:参照同地区、同地段、同水平的租金进行调整。
第三、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可以的,房租部分的租金计算:合同生效后三年内,房屋的租金为元/每年,自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递增百分之四(不同区域租金递增比例有年不同),但是都不会超过原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至合同终止为止。
综上所诉,李女士与崔先生要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参照同地区、同地段、同水平的租金进行调整,而且根据相关规定按比例递增。
崔先生认为房租涨至翻倍,提出不续签、不搬离,合理吗?
在法律意义上讲,肯定是不合理的。李女士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这也是费时、费力的事,能够双方达成和解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
崔先生拒绝搬走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应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他如果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为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反应当继续按照原租金的标准支付。
双方能够合作15年,说明之前崔先生与李女士的父母合作还是很愉快的,但是崔先生也不能因为对方涨租金,而拒绝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这样就违法了。而李女士也不能因为房子是自己的,租金想涨多少就是多少,那也是无依据的,不合法的,还是根据相关规定合法合理收取租金。
对于这件事,你持有什么样的看法?